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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合同未规定日供应量,我们没违约!
3上一篇 2010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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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有关单位或因供应不足起诉海螺水泥
海螺水泥:合同未规定日供应量,我们没违约!

记者 徐涛
 

星报讯 连日来,本报就“是否因水泥供量不足导致合肥两座高架桥等重点工程多处节点停工现象”进行了报道,并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昨日下午,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一位分管厂长再次致电本报记者表示并未违约供应,事实并非如建设施工单位所言。同日,记者还通过多方了解后获悉,合肥市有关单位“将立即进行起诉!”

“没有核实,不真实,不存在!我们是完全按照合同价格供应水泥,也不会提高价格。”昨日下午,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的一位分管厂长在与记者电话联系中再次表示,该厂是“足量供应”,不存在减少供应量问题。该厂长还告诉记者,在与合肥市有关建设部门签订的协议中,虽明确了供应量,但只是供应的总量,并没有确定具体日供应量。

同时,这位厂长还表示,在限电之前的日供应量也达到过3200吨左右,而且,在有关谈判中曾一度约定的水泥日供应量只是1000-1500吨。但是对于记者最低日供应量有多少的提问却并未正面回答。

“每天需要多少量,(建设施工单位)也应该提前跟我们讲,高架桥的进度也应该告诉我们。毕竟生产也需要一个过程。”该厂长还向记者强调,不能听一家之言。

“关于水泥供应问题,我们和海螺水泥沟通过多次。如果按照此种说法,海螺水泥只是按照总供应量供应,那么他们只在合同日期的最后一天一次性供应的话,这工程还怎么干呢?”对海螺水泥厂长的解释,合肥市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个人表示不能认同。他表示,“充足供应”是真真切切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无论哪个市民到现场去看一看,问一问,就能知道到底水泥有没有供应充足。”

另据悉,有关是否因海螺水泥不能充足供应,而导致合肥市裕溪路高架桥、南北高架桥等多项重点民生工程多处陷入停工状态的现象,连日来本报连续独家进行了报道。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该问题已经引起合肥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汇报。甚至有消息称有关部门将对海螺水泥“立即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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