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备受外界关注的央视女记者陆幽诉黄健翔侵犯名誉权一案20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陆幽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同时指出,现有证据虽无法认定黄健翔涉案文章的相关内容特定的指向陆幽,对陆幽的隐私权、名誉权构成侵害,但黄健翔在涉案文章中对他人私生活的评论确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法院对黄健翔的不当行为予以批评。陆幽代理律师浦志强表示,陆幽将向北京市高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