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潜山县孙某因改名被拒,将潜山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近日,安庆市中级法院二审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据了解,今年2月,潜山县小伙孙某认为自己的姓名怪异,向潜山县公安局申请改名,潜山县公安局认为孙某申请变更依据不充分,无正当变更理由,拒绝为其变更姓名。3月11日,孙某以潜山县公安局不依法履行户政管理职责诉至法院。5月21日,潜山县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
孙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安庆市中级法院二审认为,孙某的姓名并无对其工作生活造成特殊不便的情形,其仅凭个人喜好即要求公安机关为其更改姓名,理由并不充分,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