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警部门用“掩耳盗铃”的方法,卖出了“史上最贵螺帽”。
他们也承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的“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的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警总队官方网站《车管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明确的“号码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的规定。但是,他们又称,这个“史上最贵螺帽”不是他们卖的,而是柳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协会卖的。
然而,指定柳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协会卖出这个“史上最贵螺帽”恰恰就是交警部门指定的,而且是指定协会独家垄断出卖,柳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协会办公地点以及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均是柳州市交警支队院内。
如此看来,交警不过是拿着柳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协会这个自己“手”掩盖着自己的耳朵,来偷车主的“铃”,还以为别人不知道呢?
不过,事实上,即便广西柳州市交警部门不“掩耳盗铃”,也大可不必惊慌。因为,交警享有查处不按照规定交费车主的权力,却不承担接受车主监督的义务,权利与权力之间并不对等。而且,这种“掩耳盗铃”方式在其他执法部门的眼皮底下存在,但是,柳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却在记者采访时才知道此事,表示“驾协服务中心窗口的公示称‘售价已报柳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备案’是在误导消费者”,权力与权力“惺惺相惜”可见一斑。
“史上最贵螺帽”的横空问世,跟权利无法有效监督权力有关。事实上,所谓的固封装置即便是特殊商品,只要商家出卖的固封装置符合技术标准,又何须指定哪家来销售呢?即便是要指定商家来销售,又怎么能指定一家来销售,进行垄断经营呢?
有权力失范的地方,就会出现“史上最贵螺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