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合肥家庭困难高中生,每学年可获得1000元、2000元、3000元不等的资助。昨天,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该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申报资助。据悉,资助面占该市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据介绍,此次资助范围为该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为该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该市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市属普通高中、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市区高校附中在工商银行办理;县(区)所属学校的办卡银行由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发放程序为:财政→银行→学生银行储蓄卡。
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各普通高中要根据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并结合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指标,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评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