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原足球记者高健遇害案14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侯玉柱、苏正国借租房之机抢劫杀害高健,均构成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死刑。
高健1972年出生在吉林省吉林市,成名于辽宁的《球报》,后来,跳槽去了广东的《足球》,在与《足球》的合约期满后,他做起了自由撰稿人。2009年12月18日午后,两名在沈阳打工的青年侯玉柱、苏正国经过预谋,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手枪等作案工具,以准备租房为由,将此前在网上贴出租房信息的高健骗至准备出租的新房内。两人抢走了高健身上1000余元现金、手表、手机和银行卡,并逼问出银行卡密码,随后将高健杀害。后来两人取走了高健银行卡里的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