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滁州定远县某乡镇中学,一些初中生之间借钱,利息高得惊人,短短时间内必须十几倍“还债”。据该校老师称,这种情况在该校已经悄然存在好几年了……
利息比高利贷还高
记者从定远县某乡镇中学一位张老师(化姓)处了解到,现在就读7年级的小武是借“高利贷”比较严重的一名学生。据他自己说,因为自己爱买零食吃,父母每个星期给他的50元生活费根本不够用,于是就找手里常有些‘剩钱’的同学去借。
当然,还是初中生的小武每次借钱也不多,只是三五元而已,谁知几个月后收钱时却都变成了三五十元,“有一次我看到欠条,小武借了3元买零食,结果欠条上写的是要还60元,太夸张了!”张老师说。
借钱必须写欠条按手印
谁借钱给“小武们”?据记者了解,在学生中间放“高利贷”的学生主要有十几个人,这些同学家里经济状况比较好,手里经常有钱“花不完”,于是就动起了脑筋。
这些学生借钱给同学还有像模像样的“手续”:他们会让借钱的同学首先打好欠条并加上手印。比如,记者看到一张欠条上写着:“本人某某欠某某50(后来涂改成60)元,11月24日前还清。”后面有借钱人签字和手印。而有些“信用度”不高的借钱人还必须有抵押物品。记者了解到,至于还钱的金额,都是由他们自己定的,一般是约定个日期,写明还多少钱,而这个钱数到期还可以被随意改动。这些学生还特“聪明”,每张欠条上都会注明“无利息”。
学校:批评教育为主
刚听到这个消息时,班主任张老师完全不敢相信:“小武一个星期50元生活费,要借钱也最多就是几元,怎么会我们班上同时有七八个学生拿着每张五六十元的欠条来找我呢?”觉得不对劲的张老师赶紧咨询同事,同事告诉她,其实不是小武借了这么多钱,这些钱大部分都是“利息”。“同事说这样的事情在学校已经存在好几年了。”
这样情况怎么处理?张老师说,按照以往学校的做法,都是老师尽快联系上家长,在老师的协调下,让家长过来把借钱的本金还了。“我们也不能强制对待他们,只能以批评教育双方为主。”张老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