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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换导演,不能开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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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换导演,不能开演员?
《新永不瞑目》总制片人陈小杭对郝蕾案判决不满
记者 吴笑文
 

星报讯 演员郝蕾和《新永不瞑目》剧组的换角纠纷案近日终结: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要求江苏卫视再付郝蕾劳务报酬30万元。对此,《新永不瞑目》总制片人陈小杭表示不满。

据悉,在反诉郝蕾时,剧组的理由就是郝蕾工作态度不认真,经常迟到,在拍戏期间她通宵达旦写歌,影响了白天的工作状态。“虽然大部分演员是好的,但的确有害群之马。不少剧组考虑到成本问题,只能忍气吞声。”拍戏几十年来,这样的情况,用陈小杭的话说是“司空见惯”:“大牌演员在剧组住最好的房子,用最好的车,一个待遇不如意可以罢拍;跟一个主创发生口角,甚至可以炒导演;而小到看不顺眼剧组的一个工人,就要求制片人开除人家……”对于影视界这种潜规则,有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予以证实,该人士甚至自嘲道,“圈内有种说法,宁可换导演,不能开演员。为什么呢?因为换导演,之前拍的镜头还能用,一旦换了演员,之前的工作就成了废品。这钱谁来承担?”

链接:郝蕾称不再拍电视

已获官司胜诉消息的郝蕾,于昨日凌晨发表声明,宣布“未来如果没有合适的条件,将不再拍摄电视作品”。郝蕾表示:“不管这是不是尘埃落定,我与江苏卫视的官司终于等来了终审判决。有人问我满意吗?也有人问下一步还有什么计划……其实,我不需要用这个结果来证实什么,但于我而言,这个结果依然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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