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后天合肥局部停气
合肥开通14路农民工讨薪热线
500套廉租房春节前有望摇出房主
跟团旅游途中身亡最少可赔20万
3产品上质量黑榜
20、24日合肥局部停电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2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跟团旅游途中身亡最少可赔20万

记者 董艳芬
 

星报讯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日,国家旅游局和保监会联合公布《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2011年2月1日起,旅游人身伤亡赔偿不得低于20万元。

据了解,《办法》明确,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责任限额可由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该《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