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明年1月18日召开
星报讯(记者 俞宝强) 14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规定,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18日在合肥召开。该草案将在此次会议期间进行表决。
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选举事项等。
8件立法议案 全部列入立法计划
星报讯(记者 俞宝强) 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吴斌指出,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8件立法议案(并案处理后7件),其中《安徽省水文条例》、《安徽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安徽省技术进步条例》等7件涉及的立法项目,都列入了今年立法计划,另1件《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改)》是五年立法规划项目。
“违章建设” 将会处以罚款
星报讯(记者 俞宝强) 14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记者从报告中获悉,在地方,有些政府领导不严格执行既定的城乡规划,或是由于领导的更换,导致“一任领导一张图”现象屡见不鲜。对于那些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修改稿规定:可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我省将设置 价格调节基金
星报讯(记者 俞宝强) 14日上午,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获悉,我省将正式考虑设置价格调节基金,具体办法将由省政府制定,这是我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制定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安徽省价格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不过,对于商品房价格问题,此次价格条例草案修改稿没有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