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周,本报对普遍存在于合肥许多小区的各种物管问题,进行了特别的关注和报道。对于如何改善物业管理的状况,记者采访了合肥市庐阳区和包河区的相关负责人,他们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或能为解开“物管之困”提供一些参考。
物管不只是物业和业主的事
政府相关部门应从中协调
今年8月,根据合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相关通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物业企业考核、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及监管职责移交给各区管理。庐阳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移交的过程中,一方面有开发商的遗留问题,包括房屋质量问题,区级政府处理此类纠纷时,只能向合肥市房管局报告,由他们处理。另一方面,小区业主侵占公共利益的投诉也较多。“有些小区业主私自违章装潢,我们就联合街道、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小区内的问题,不是物业公司一方就能简单处理的。我们也会对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的监督,有违规现象,就会立即纠正。”
目前,区、乡镇街道、社区针对物管的三级管理网络基本形成。
老旧小区问题较集中
基层政府应更多关注
“新小区较为突出的矛盾焦点并不多,问题较集中的是老旧小区。对于它们,基层政府要更多地关注。”张家军告诉记者,由于老旧小区多数没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而房子时间较长,容易出现各类问题,“我们只能通过层级补贴,让‘大家的钱办大家的事’!”
物业应抓住“细节分”
“细节分”能赚得业主好评
“他们注重对细节的处理,比如房屋建设质量、树木绿化修护等问题,物业公司会主动积极处理。”包河区辖区恒生·阳光城小区蓝天物业公司的服务,给了张家军较深的印象。据了解,该小区的物业费收费率达到95%以上。
“业主关键是看细节,‘细节分’很重要!细节问题处理到位,并不需要太多努力,就能让业主满意。”而如何赚得“细节分”,张家军认为“还是服务意识的提高”。他举例说,如果水龙头坏了,一些高档小区的业主,可能买好了新的水龙头,只要物业帮忙安装即可,物业不用花多少钱,“但‘及时’和‘不及时’、‘今天’和‘明天’,对业主有很大差别。”
超职责问题应有一个解释
物业和业主需相互理解
“总体上来看,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物业企业个别人员的素质较低,不能圆满解决业主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部分业主对于物业公司服务范围的理解不够明确,遇到任何问题,不论是不是物业公司业务范围之内的事情,业主都去找物业,并且要求彻底解决。遇到这样的情况,物业也应理解业主的关切,对其耐心解释;业主也应理解物业的工作。”对于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建设局纪委书记张家军说道,“所以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加强物管人员及业主这方面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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