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未认真审查房屋相关手续,在“房主”李某的信誓旦旦承诺下,就签订了该房屋转让协议,并付清房款14.5万元。在准备装修时,得知该房已被法院查封,后在多次找李某退款无果的情况下报警。
淮南市田集街道杨圩村村民李某因欠村债,2009年2月12日,其位于“菊苑”小区的一套拆迁还原房,被潘集区人民法院裁定执行交付给杨圩村。后李某隐瞒事实真相,对外宣称要出售该套房。经熟人介绍,金某夫妇在李某用备用钥匙开房查看,当日签订转让协议,并于2010年9月21日付清房款14.5万元。
今年11月12日,李某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其诈骗金某14.5万元,检察机关近日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