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上因“拆迁”争论而打起了一场微博舌战,甚至还要闹到法庭。事情的起因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7日在微博上发表了“拆迁在发展中是很难避免的”言论,深圳某报评论员李鸿文9日在《中国青年报》上撰文进行反驳。伍认为李曲解本意,误导大众,故委托律师起诉。
自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后,此事争论多日,国务院也在有关文件中表明了中央的精神,似乎此事已经“过了河”,现为何又掀起了风浪?看来问题压根就没有解决,思想并没有达到共识。问题不弄清,思想不统一,宜黄事件还会重演。果然,7日青岛一拆迁户就欲“用汽油与强拆者拼个鱼死网破”。
纵观古今中外,国家要发展,时代要前进,似乎都是拆旧建新。“社会主义大厦就是在资本主义废墟上建立的”(列宁语)。城市发展也很难回避拆迁。其实,普通民众并非都是企想一夜暴富的敲诈之徒,更不是无理可讲的刁顽之民,政府只需发挥公众利益“守夜人”的作用,按《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协调和平衡好各方利益,拆迁也未必就会让人谈之色变。
“拆”的问题往往出在“强”字上。房子对一个还不富裕的居民来说,意味着多年血汗的积累,是世代相传的财产,更有着情感上的依恋。某些官员没有正视群众的意愿和人民的情感。他们往往认为,没有政府大建设、大开发,你的房子就没有价值。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好像得了“形象不能低于周边”、“GDP指标要上”的焦虑症,浮躁症,他们缺乏工作耐心,从来不惮以牺牲群众的利益为代价,去“强”拆,这就是导致矛盾激化的强拆事件屡屡发生的根源。
现代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国之所需、民之所望,但不能用“强拆”来搞建设、谋发展。只有把“强”字去掉,一切因拆迁而导致的社会矛盾才可防可控,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安定。
(作者系省收入分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省人事厅原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