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昨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1月份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显示: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继续上涨,同比上涨5.1%。突破了目前市场的预期,在食品类的拉动下不但破“五”,还创下了28个月以来的新高。
数据显示: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城市上涨4.9%,农村上涨5.6%;食品价格上涨11.7%,非食品价格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上涨5.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6%。
分类别看,八大类商品价格六涨二降,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7%,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7%,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4.0%,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0.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6%,居住价格同比上涨5.8%。
1至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2%,比1至10月份扩大0.2个百分点。
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1%。其中,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1.3%;食品价格上涨2.0%,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1.5%,服务项目价格下降0.2%。
专家解读
季节变化影响CPI上涨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表示,11月份物价的涨幅确实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从环比指数构成的变化看,11月份比10月份物价涨幅有所扩大,主要是由食品、居住类以及衣着类这3项产品的环比指数上涨决定的。从食品价格的变化来看,可以感觉到像水果、鸡蛋等与季节有关的产品涨幅比较大。也就是说11月份物价上涨中有相当一部分与季节性的变化有关。
盛来运说,国务院近期发布相关政策加大农产品市场的投放,增加和完善对低收入者的补贴,还有减免绿色产品的流通费用等,这些措施已经陆续落实到位,但产生明显效果要有一定的时间。不过今后一个时期是可以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