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中共重庆市纪委、组织部等部门10日发布《关于收送“红包”、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纪律规定》,《规定》要求对当地收送“红包”的官员一律先免职。
上述《规定》包括,用公款赠送“红包”的单位负责人、经办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不按规定登记、上交的公务人员一律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