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近日,民政部提出开发包括“以房养老”在内的服务市场,解决城市老有所养的问题。一时间,试推“以房养老”PK“以儿养老”激起了众人热议。在我们现在这样的社会,“以房养老”行得通吗?
传统模式的补充、符合现实的环境
记者:“以房养老”这种新模式是否符合现实的社会环境?
陈伟:这种模式应该是一种金融产品,是新的模式。我们现在说的“以房养老”还是传统意义上的说法,主要是从营销的角度提出的,对于那些投资渠道比较狭窄,资金又很充裕的人来说,“以房养老”是种较好的理财渠道。
王静媛:这是一种新的模式,目前保险业还没有涉及到。
王开玉:这种模式很符合现在的社会环境,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一种延伸。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随着独生子女的上升,一对夫妻赡养四位老人也越来越成为现实的问题,并且随着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很多年轻人面临“没时间赡养老人”的尴尬。“以房养老”这种新模式既可以规避很多纠纷,促进家庭的和谐,无疑能够给有房屋产权的、身体状况良好的、家庭经济不富裕的老年人带来较宽裕的晚年生活。同时也减轻了年轻一代的负担。
打破传统观念不易、房价未来难估算
记者:“以房养老”有哪些主要的障碍,能否靠得住?你对这种模式看好吗?
吕海波:这个在法律上是行得通的。但与传统观念中房子要传给下一代相反。
陈伟:这样的产品设计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房产价值、房地产未来价格走势、抵押人的健康状况以及将来房产的变卖处置等。
房地产行业才走过不到二十年的历程,未来的价格走势更是一个难以预测的因素。所以我并不看好“以房养老”。
王开玉:还有一条限定,就是“70年大限”。目前的地权制度,我们对住宅的使用权只有70年。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必须重新批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的建筑物,都将被政府无偿收回。这样的“拦路虎”还需要国家制定灵活的政策操控。
新模式适合小群体但要政策支持
记者:“以房养老”主要试用于哪些群体?目前“以房养老”已在多地试点,如果在合肥进行推广,你觉得时机成熟吗?
陈伟:“以房养老”更大程度上是金融创新的一个方向,而不是养老问题的主要方向。养老问题的解决根本还是靠社会养老体系的逐步完善。
这一模式至少在合肥还是新鲜的事物,实行的时机尚未成熟。真正有条件“以房养老”的,是现在已经购买了商品房的中年人,不过这些人往往有着较好的生活条件。
王开玉:目前真正养老问题最突出的,不是有房的城市老人,而是广大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以房养老”即使施行也是小范围内群体的选择。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补充,但这种模式也需要国家制定灵活的政策支持(如税收等)。
小贴士
“以房养老”表现方式为“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的“倒按揭”——在60岁之前,通过储蓄存款、按揭贷款等形式购买住宅,并在60岁之前还清房款,取得该住宅的全部产权。再在60岁退休养老之时,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并在一定年限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