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34天的时间内,竟制售毒品1600多克,犯罪分子辗转于皖、沪、苏、粤多地实施犯罪。日前,亳州中院对这一贩毒团伙进行了审判,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杨锦强死刑,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继龙死刑,其他11名被告人也被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至死刑缓期执行不等的刑罚。
毒贩打“飞的”购买毒品
2009年7月20日,蒙城警方获取利辛人王继龙贩卖冰毒的线索,遂展开抓捕行动,并在南洛高速公路收费站抓获了同案犯王文群和高进,在阜阳市抓获王继龙、同案犯牛利云,并在阜阳市、蒙城县、利辛县等地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至此,这一制售毒品的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
2009年6月,王继龙到上海走亲戚期间,与张翠(另案处理)取得了联系,双方约定张翠先垫付部分毒资,由王继龙购买冰毒后再卖给张翠,价格是每克325元。与张翠达成协议后,王继龙觉得有利可图,于是6月17日,王继龙便从阜阳乘坐飞机直飞广州,通过同案犯代中华的介绍,与杨锦强在广州市东风宾馆内见面,并对杨锦强提供的冰毒样品进行验货。期间,王继龙电话联系高进让其把毒资9万元送至广州,并让被告人王辉前来验货。
为保安全用公共汽车运毒
2009年6月19日,高进、王辉一起来到广州,高进把购买毒品的毒资交给王继龙。由王辉对王继龙提供的毒品样品进行验货后,当晚,王继龙与代中华、杨锦强乘车前往广州市惠来县隆江镇杨锦强的老家,双方协商王继龙以每克290元的价格从杨锦强处购买冰毒,王继龙先出资12万元,余款以后归还。次日下午,王继龙、代中华先行返回广州市,王继龙将毒资12万元交给代中华,由代中华按照杨锦强的指示,将毒资转交杨锦强。
杨锦强随即从“高佬”(另案处理)处以每克280元的价格购买冰毒600克,并于当夜送至广州市交给王继龙、代中华。随后王继龙、高进、王辉先行离开广州市,代中华将600克冰毒装入食品袋内,乘长途车运输至阜阳市颍上县高速公路出口处,王继龙乘坐高进驾驶的轿车前去接收毒品。后王继龙安排高进将其中的25克冰毒带至利辛县出售给被告人张梅,其余冰毒由高进交给被告人张道坤,并由其乘坐公共汽车运输至上海出售给张翠。把从杨锦强处购买的600克冰毒全部转卖后,王继龙于6月25日,再次从杨锦强处购买冰毒600克,然后将该600克冰毒转卖给了程磊(另案处理)、赵素丽(另案处理)、王学臣(另案处理)等人。
34天制售毒品1.6公斤
2009年7月17日,被告人王继龙再次从杨锦强处购买毒品。在杨锦强的提议下,王继龙伙同杨锦强等人前往广东省惠来县杨锦强的老家购买冰毒。杨锦强随即联系从“高佬”处购买480克冰毒,并与王继龙、代中华商定以每克280元的价格出售给王继龙,并送其9粒麻古,王继龙付给杨锦强毒资120000元,余款下次再付。王继龙、代中华付完毒资款后返回广州市等候。当晚,杨锦强安排杨木和从“高佬”处拿冰毒480克后,由杨木和、代中华联系,将480克冰毒送至广州市“红叶宾馆”附近交给代中华。7月19日,王继龙先行返回阜阳市,代中华则乘坐长途汽车将毒品运输至颍上县朝利辛去的路口。7月20日,王继龙乘坐高进驾驶的车辆前去该路口接冰毒。当天下午,王继龙以每克300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文群冰毒180克,并送给王文群9粒麻古。后王继龙安排高进乘车将王文群送回无锡市。同时王继龙交给高进200克冰毒,让其将毒品送至南京。王文群、高进等人在前往无锡的途中被抓获。
据统计,从2009年6月13日到案发时仅仅34天的时间内,以杨锦强、王继龙为首的该团伙三次共制售毒品1600多克,涉及毒资40余万元,非法获利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