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合肥市人社局、公安局、建委、国资委、总工会已联合下文,从2010年11月25日~2011年1月23日,合肥市将开展为期60天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自此,合肥市将拉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检查的大幕。
检查重点
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检查方法
企业自查和检查组执法检查
2010年11月25日~30日,相关部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用人单位进行自查。2010年12月1日~2011年1月21日,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公安、建委、国资委、工会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将检查重点建筑劳动密集型行业、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其间,市人社局、公安局、建委、国资委、总工会将派联合督查组督查。
违法惩处
恶意拖欠将严处、吊销执照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要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设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完善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一人一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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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6683681;肥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7727991;肥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838159;蜀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5597566;包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3357145;瑶海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692635;庐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5699509;新站区劳动人事局:4240545;高新区人事劳动局:5315587;经开区人事劳动局:3679047;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办公室:5617070;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353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