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张某和邻居维持了四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关系破裂之后觉得“情人”逼人太甚,遂产生杀人后同归于尽的想法。今年5月19日情人再次“闹事”,张某从家中拿起刀就捅向情人,连同一起来劝阻的情人丈夫和儿子也一并受伤。昨日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在合肥蜀山区人民法院受审。
邻居情人不饶人 男子起杀机
犯罪嫌疑人张某和龚某系邻居,从2007年开始两人便开始了不正当男女关系,据张某供称,在保持关系的时候,两方约定说,维持关系期间不能影响两个家庭的完整性。
2009年12月份开始,双方开始发生矛盾并争吵,感情出现破裂。张某认为龚某和他交往的同时还与他人有染,要求与龚某断绝关系,但龚不同意,还经常打电话、发短信、到家里和单位闹事,逼迫他离婚。
今年4月中旬,龚某再次要求张某离婚,张某不同意,杀机再起。他购买了一瓶农药,并将药偷偷埋在了工作单位的偏僻空地上。
持刀杀情人 女儿劝他去自首
今年5月19日上午,两人又发生了争吵,当晚19时许,龚某在家饮酒之后,先打电话辱骂张某的家人,随后又站在张某的家门口长时间辱骂张某及其家人,并砸碎了张某家的窗户玻璃。22时许张某忍无可忍,从家里厨房内拿出了一把单刃尖刀,朝龚某的左胸部捅了一刀。这时站在一旁的龚某丈夫和儿子见状,立即跑上前来试图夺刀。在夺刀的过程中,张某又持刀向龚某的右胸部捅了一刀,并捅伤了龚某的丈夫及儿子,造成丈夫重伤、儿子轻伤。之后张某赶往自己工作的单位,挖出所埋的农药,并给女儿叙述了事情经过,让女儿准备点钱送往医院给龚某看伤,同时流露出了准备喝农药自杀的事情。
张某的女儿在电话中一再央求他不要做傻事,规劝其去投案自首,加上同事的劝说,最终张某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到派出所投案。
犯罪中止还是杀人未遂?
在庭审过程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犯罪罪名,被告张某及其辩护人均不持异议,但就张某最终离开现场,没有将龚某杀害的行为是属于杀人未遂还是犯罪中止的问题,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
公诉人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杀人未遂,量刑上应该参照杀人既遂减轻处罚。
而张某和其辩护人都表示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在案件刑事部分审理的同时,受害人还提出了民事诉讼请求,三受害人共提出了30余万的赔偿,其中还包括龚某儿子的10万元整容费。此案未当庭宣判。
编后
感情,这个事情本来就很伤神,处理好了,往大处说可以使社会和谐,往小处说能使自己幸福;但如果“走火入魔”没有处理好这层关系,伤害的也许不仅是自己,家人也会牵扯其中。文中的主人公都是因为涉及感情问题而酿成血案。7岁的小兵目睹了爸爸受伤的经过,这会给他幼小的心灵带来一道抹不去的阴影;张某和龚某因为一个想放手一个不愿意放手,最终也走上了互相伤害的道路。
也许,每个人处理感情问题的方法不同,但若能稍稍冷静,也许事情就不会这样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