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获悉,我省高、低收入家庭不仅在赚钱上表现不同,在花钱上也同样有区别,高收入家庭花的是上年的钱,而低收入家庭则花的是刚拿到手的收入。
将2009年我省城镇住户按照收入高低排序,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计算了10%的最高收入组与10%的最低收入组边际消费倾向。数据显示,2009年10%的高收入组人均收入36032元,人均消费性支出20803元,分别是低收入组的6.35倍、4.37倍。虽然高收入组的消费能力强,消费总量明显偏高,但边际消费倾向偏低,仅有-0.566。
边际消费倾向是增加的消费和增加的收入之间的比率,也就是增加的1单位的收入中用于增加的消费部分的比率。例如,当年收入从人均2万元增加到3万元,居民消费从人均1.5万元增加到2万元,则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就是0.5。
“高收入组边际消费倾向为负数,说明他们实际消费额低于上年,不需要动用当年新增加的收入去消费。”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相关负责人分析,与高收入组不同,低收入组的边际消费倾向明显偏高,他们新增加的收入几乎全部发挥了“生活效用”。
边际消费倾向越大(一般认为在0.6以上),说明自然消费需求量越多,居民敢于消费,将增加的收入尽可能多地用于消费,甚至贷款消费。反之,边际消费倾向低(一般认为在0.4以下),说明居民消费意愿不够强烈,不敢大胆消费。
业内人士分析,安徽居民边际消费倾向略高于全国的主要原因是安徽的人均GDP低,居民收入水平偏低,他们必须把有限的收入更多地用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