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华外企将被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就意味着,持续几十年的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时代将终结,我国内外资企业纳税将处于“同一起跑线”。(见本报昨日报道 )
公平的环境是商业竞争的基石,更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题中之义。而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为了加快发展、大量吸引国外投资,在税收上为外商投资者提供了诸多优惠政策,使他们享受到了所谓的“超国民待遇”。
此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等原来内外资企业分设的制度均已先后实现了统一,仅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仍实行内外有别的制度。这一次,算是“一网打尽”,将内外资企业彻底一视同仁了。
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变外资这种“超国民待遇”、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成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如今,内外资真正能从“同一起跑线上”出发,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可谓正当其时,更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就外资企业自身而言,光靠税收等政策的优惠和扶助,恐怕也不能作为企业发展的长久之计。如何重新审视自己的投资经营方式,如何在广阔的中国市场中发挥自身的特色,或许才是外资企业此时最该思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