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5月份,合肥市正式取消了公益性社会组织申请需要业务主管单位支持的规定,民政部门可直接受理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登记,并进行行业指导和管理职能。
据此,合肥市民政部门可直接受理非公募基金会的申请登记。然而,自非公募基金会的审批权限下放以来,合肥尚无一人申请成立非公募基金会。合肥市民政局民管办相关负责人通过本报呼吁,希望更多市民支持并参与到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中来。
非公募基金会的申办条件:要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比如说我省成立首个非公募基金会目的是奖励见义勇为者;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