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1月27日12时许,太和交警大队双浮中队执勤民警在105国道五星镇港集段执勤巡逻时,发现从北往南驶来一辆面包车。民警上前示意车辆停下接受检查,驾驶员张嘴说话瞬间,民警明显闻到了一股酒味,当即要求其下车进行酒精测试。驾驶员磨蹭好久才极不情愿地打开车门,也无法出示有效证件。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80mg/100ml,属重度饮酒驾驶。
经查,驾驶员赵某某,太和县洪山镇人。赵某某交代,自己没有办理驾驶证,多年来一直与交警“打游击”,当天想进城办点事,就倒了两大杯,以酒“壮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