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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了15万,“搭”了5年

吴贻伙
 

星报讯 今年以来由安徽省检察院所组织的第四个观摩示范庭11月23日在利辛县法院举行,此次开庭审理的是亳州市谯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李晨涉嫌受贿案。经过审理,法院当庭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晨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2000年亳州由县级市改为地级市后,李晨一直供职于该市谯城区法院执行庭,并于2005年8月起任执行庭协调科负责人。一审法院认定,李晨收受他人贿赂15万余元,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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