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被称为“蚌埠特大涉黑案”在怀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以孙华船、孙华柱、胡业峰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共38人出庭受审,另外一名被告因病未能参加。其中,被犯有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组织的被告人多达29人,全案被告涉及17项罪名,起诉书长达56页。庭审中,孙华船认为“起诉书讲的不完全对”。
现场
武警荷枪把守 众被告却很漠然
昨日上午8时许,被告家属来到法院门口,在安检门前排起长龙。在法院大门和法庭入口处,有10多名武警荷枪把守。上午9时许,庭审正式开始,孙华船、孙华柱、胡业峰及其团伙共38名成员鱼贯而入。
缓步过堂的孙华船身高约1.7米,身材魁梧,显得十分冷静。他没有像其他很多被告一样不时回头和旁听的家属打招呼,而是冲着旁听席上扫了一眼,目光没有任何停留。此后庭审和宣读起诉书的过程中,他一直低着头。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众多团伙成员不时地交谈,他们时而面带笑容,时而看看庭上,甚至在多位犯罪嫌疑人的眼中,看不出一丝紧张。
随后,公诉人花了2个小时零10分钟才将长达56页的起诉书宣读完毕。
据法院预计,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庭审将持续一周。
指控
涉案罪名17项 犯罪事实近百起
据当地检察机关指控,为抢揽蚌埠市大学城的建设工程,被告人孙华船、孙华柱与被告人胡业峰两股势力于2003年相互渗透合拢,陆续吸纳了宋广纪、赵玉勇等骨干成员加入,并由骨干成员发展手下,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集团通过插手民间纠纷、强拉工厂炉灰、聚众赌博抽头营利、低价承包窑厂、非法揽建小型建设工程、强收船民保护费、强迫船民低价送沙,聚敛了巨额钱财;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一系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持有枪支、聚众赌博、串通投标、虚报注册资本、窝藏、介绍、容留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据了解,起诉书中历数该黑社会性质组织17项罪名,指控犯罪事实近百起。
庭审
孙华船称“起诉书不完全对”
公诉人首先就2007年11月13日发生的蚌埠海螺水泥厂“堵门”事件对孙华船进行讯问,然而他却认为“起诉书讲的不完全对”,并称,“我叫人不是去围堵,而是去要水泥散罐。”
对于检察机关随后提出的“因此次蚌埠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大门被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说,孙华船当即予以否认。
随后出庭受审的胡业峰也在法庭上称“不属实”,并解释道:“我自己没有参与堵门事件”。出人意料的是,另外一名嫌疑人孙园园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表示自己当日邀约多人并开出租车将水泥厂的大门堵上。随后出庭的大部分成员对起诉书表示认可,但对一些细节内容予以否认。
事实
涉嫌放火,向船民收保护费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3~4月份,被告人杨安先后指使被告人孙亚军、孙瑞国以采沙踩塌土地、不给钱就不准采沙为由,威胁采沙船民,向在蚌埠市龙子湖区淮河孙嘴段、陈嘴段采沙的陈元好、吴勇等船民,强行收取每船100元不等的“保护费”。共向船民吴言付、吴勇、陈元好等人收取“保护费”17000余元。
不仅如此,该团伙还非法持有枪支。据了解,2009年初的一天,被告人孙园园通过他人从淮南市购买一支黑色自制钢珠枪,并将枪藏匿在被告人周朱家中。2009年12月28日,该枪由周朱母亲朱沭芝交到蚌埠市公安局。经蚌埠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鉴定:该枪支具有致伤力。
2007年2月以来,被告人吴志淮长期在其经营的东吴休闲浴池里介绍、容留陈某某、唐某某等多名妇女进行卖淫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孙园园、周朱等以此为据点,吃住在浴池,平日在浴池洗澡、睡觉,并将刀、棍等作案工具藏匿在二楼卖淫女专用的卫生间,一旦有事,立即携刀前往。在此期间,也多次嫖宿卖淫女。
不仅如此,检方还指诉该团伙涉嫌放火罪。据查证,2004年7月31日晚上,被告人周朱受被告人杨安、孙园园的指使窜至长淮街上,在脚上套上塑料袋,将汽油泼洒到陈烈勇家卷闸门上并点燃,致使卷闸门被熏黑、扫帚被烧毁。
律师
肯定有罪,但不至于那么多
昨日在休庭时,孙华船的代理律师刘锦湖告诉记者,“孙华船”刘锦湖认为,该团伙的组织性、严密性、纪律性和利益性等方面不足以涉黑。由于案件正在庭审当中,他对具体的案情并没有做出分析。
记者发现,被告人聘请的辩护律师和指定辩护律师共约50余人,可谓阵容庞大,辩护席被挤得水泄不通。
检方
最积极打手或成破案“功臣”
检察机关告诉记者,涉案的多数被告均有前科,有的还是累犯。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该犯罪团伙80后成员居多,不过其中有一名成员却出生于50年代,其头发已经花白,站在审判台上,他显得很不自在。
“其中一个叫孙园园的人在其中充当打手角色,他的犯罪行为最多,但是却是认罪态度最好的一个。”公诉人在休庭后向记者透露,该案的成功告破跟孙园园有很大关系。
据了解,该案在侦破过程中,一位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殉职,后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