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原法官刘志洋因受贿1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被关押在沈阳市下辖的康平监狱服刑。正在狱中服刑的刘志洋以“流泪的心”为题写了一份忏悔书,发人警醒。下面就是他的忏悔自白的大致内容:
我今年39岁,写这封忏悔书的时候,已经是一名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了,那高高的围墙、电网、核(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卫,与一年多以前的生活、工作环境有着天壤之别。
我1991年到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工作,从一名司机干起,经过自修,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此后,干过书记员,还在几个业务庭当法官,案发前担任执行局的执行助理。2008年初,在案件的正常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标的物为抵押房产。正在对其抵押物产值准备进行评估时,被执行那家公司的负责人付某便找到我,要求我采取办法把所要拍卖的标的物的价值评高一些,以此来减少他个人损失。他还以疏通关系需要费用为由向我行贿,行贿金额合计14万元……“有期徒刑10年。”当审判长说出这样的判决结果时,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10年”啊!这10年可以说是我人生当中最“黄金”的时间段。那眼熟的法槌就像一下敲在了我的头上,我的心上,把我的灵魂敲出了壳。法庭后面坐着关心我、爱护我的同学、同事,还有亲属、朋友和我的爱人。从他们的脸上我看到了悲伤、痛苦、惋惜、怜悯、同情,很多人都为我留(流)下了真诚的泪水,这些泪就像“硫酸”一样灼烧着我的心,我真的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每每与他们对视,便流下无比惭愧的泪……
贪婪与腐败,就像是一张高压电网,千万摸不得,碰不得,永远要远离它!这是一颗流血的心的真实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