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押上庭,数人冲向审判区追打
2010年11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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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押上庭,数人冲向审判区追打
——直击“合肥教师新村碎尸案”庭审
实习生 席阳 记者 雷强/文 倪路/图
被告人被押上法庭
安抚受害人家属
被告接受法庭讯问
 

曾经的心灵的工程师转眼变成了碎尸恶魔,原来幸福的三口之家正面临生离死别带来的悲痛,安静祥和的小区一度变得人心惶惶。距离“3.28”教师新村碎尸案案发已有大半年了,但至今仍然是听者震惊,闻者动容。

昨日,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在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座无虚席的旁听席和各家媒体的“长枪短炮”都在印证一场法与情的审判……   

庭前风波

一群人簇拥着遗像走进法庭

昨日上午9时许,离开庭尚有一段时间,偌大的合肥中院第一法庭,已基本被坐满。公诉人及书记员已就位,等待开庭。此时,在一大群人的簇拥下,受害人李某的妻子张某手捧亡夫遗照蹒跚进入法庭内。与之坐在一起的还有死者李某的继母冯某。

身穿素服的张某在原告席上落座后,左手捂住自己的嘴,不时传出抽泣声,而右手则牢牢地将亡夫遗照搂在怀中。看得出来,她是强忍着悲痛。而冯某则一脸茫然地看着法庭正面悬挂的国徽。此时,大批的记者纷纷赶到审判区前,架起了“长枪短炮”。面对记者的镜头,张某将椅子往后移了移,将亡夫的遗像对着旁听席。

“被告人的亲属来了没有?”在旁听席上,不时有媒体记者相互询问。

数人冲入审判区追打被告人

9点20分,法庭首先宣读了法庭纪律,并一再重申不允许任何人违反法庭纪律。宣读完后,审判长命令法警将被告人方一带入法庭。

“我要咬他一口,这个杀人犯!”、“打死这个畜生!”、“快打啊!”被告人的突然出现,让所有人都把焦点对准了他。本来悲痛不已的死者家属情绪也因此一度失控。张某随即放下遗像从原告席上直接跳下来,冲向被告人,死者的继母冯某也踉踉跄跄地冲上去。就在法警一把抱住张某及冯某时,旁听席上又有数名男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直接跨过审判隔离栏,进入审判区直冲被告人而去。至此,现场秩序大乱,喊叫声及呵斥声接连响起。

见此突然变故,押解被告人方一的两名法警在稍一发愣后,立即架着方一快速跑入法庭羁押室对面的一个门内,以防出现意外。就在这时,一名中年妇女突然跑向了审判长,跪在其面前,乞求给予公正严明的审判。

10余分钟后,在大批法警及审判人员的制止和安抚下,法庭才恢复平静。

检方指控

被告人杀人后分尸,抛尸未遂

“2010年3月28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方一从教师新村B区4-603室的住处下楼路过被害人李某家门口时,因垃圾堆放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并打斗。打斗中李某咬住了方一的右手手指,方一捂住李某口鼻并用左手掐其颈脖致其死亡。”公诉机关在宣读起诉书时说道。

“随后方一将李某尸体拖进李家中储藏柜内,盗走李的挎包,并化名“李长东”前往合肥市东南骨科医院治疗手伤。当日下午,方一在繁昌路菜市等商店分别购买了橡胶手套一副、编织袋五条,后返回被害人家,将尸体拖到卫生间内,用被害人家的菜刀将其尸体分解,装入五个编织袋内,藏匿于被害人家中的储藏柜内,企图抛尸,后因发现被害人妻子张某回来,抛尸未遂,便换上被害人的皮鞋后逃离了现场。2010年6月11日方一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同意公诉机关对方一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的指控……李某是被方一残忍杀害的,并将尸体肢解存放在购买来的编织袋内,所作所为尤为禽兽。”作为受害人亲属委托的代理人,原告律师首先指出,方一的杀人行为是有预谋的。并补充道,“分尸从早上持续到了傍晚,显示出被告绝对的冷静和计划性。故要求丧葬费、整容费、死亡赔偿金等共1763083元。

法庭讯问

处理尸体时出现呕吐便喝了点牛奶

在法庭讯问阶段,公诉人首先讯问了被告人方一。对于公诉人的讯问,方一始终低垂着头,小声地进行着回答。由于声音很低,公诉人不得不多次要求方一提高自己的音量。

公诉人:“起诉书所说是否属实?”

被告人:“属实。”

公诉人:“与被害人之前有无矛盾?”

被告人:“没有。”

公诉人:“下楼是准备做什么的?”

被告人:“汇款。”

公诉人:“何时?”

被告人:“记不得了。”

公诉人:“那何种情况下遇到被害人的?”

被告人:“垃圾堆放问题产生的矛盾。”

公诉人:“怎么打斗的?”

被告人:“吵架后打斗的。”

方一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声音模糊细小。受害者继母提出,“我听不见。”“不是你审判案件,请不要在庭审时随意说话。”审判长再次训诫了冯某,希望她遵守庭审秩序。同时,方一的声音在多次提醒下,才逐渐清晰,声音还是显得细小无力。

公诉人:“为什么要用手掐住被害人?”

被告人:“手拿不出来。”

公诉人:“现场怎么处理的?”

被告人:“因为害怕,就慌慌忙忙用抹布擦干净身上的血迹。”

在回答问题时,方一仿佛对案发情景记忆犹新,只是声音显得胆怯。接着在讯问下他逐步供述了杀人过程。

被告人:“我带走了他的背包、手机和银行卡。治疗手伤后,我又回去了,但没有回自己的家。在菜市场买了编织袋。”当公诉人问他为什么要买编织袋时,他只是说道:“不想被人发现我杀了人。”承认了自己逃避责任,并说明想用编织袋把死者拖走,当发现拖不动,就把尸体肢解了。

公诉人:“菜刀哪里的?”

被告人:“厨房的。在卫生间分解的。”

公诉人:“怎么离开的?”

被告人:“穿了他的皮鞋走的。”方一这里提到的“他”正是死者李某。

公诉人:“是不是喝牛奶了?”

被告人:“分解尸体害怕就吐了。呕吐后喝的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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