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争夺矿山的势力范围,两个矿主在山上“拉杆子”进行大规模械斗,最终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日前,记者从宿州中院获悉,曾震惊全省的宿州符离集械斗案终审已下达并执行,两主犯已伏法。
法院审理查明,董百玲在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集镇灵寺山上经营的石料厂与刘旭、牛伟(另案被告人,均已判刑)经营的石料厂相邻,双方为石料厂边界之事多次发生纠纷。2008年7月3日、4日、5日,刘旭安排他人连续三天阻止董百玲石料厂生产。董百玲给了吴永军(另案处理)2万元,吴永军纠集了周沛、贺军等共约三十人,由董百玲带领分乘八辆出租车赶到符离集镇灵寺山上的刘旭石料厂。与此同时,刘旭、牛伟一方纠集被害人许岩(殃年25岁)、张东(殃年17岁)等十余人在刘旭、牛伟的石料厂集结等候,刘梦冉、郑亚东、蔡宗辉等人在山下继续集结人员并准备斗殴工具。
董百玲等人至刘旭、牛伟石料厂后,与刘旭、牛伟一方纠集的人员发生斗殴。在斗殴过程中,周沛持刀捅刺张东胸口一刀,贺军持刀捅刺许岩股动脉致大失血,二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贺军还持刀将潘潘、王振林砍伤。案发后,董百玲于当晚电话联系符离集镇派出所协警王和利,称待安排好家事后去投案,后董百玲在宿州市百苑小区西侧环城北路一轿车内被抓获。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19日依法作出被告人周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贺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董百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决。日前,周沛、贺军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