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帖《腐败书记微博》记述了某官员升迁过程,涉及淫乱、权力寻租、行贿受贿等。人肉搜索显示日记主角系湖北恩施公安局副局长谭志国,日记场景真实。当事局长称帖子无中生有,系侮辱毁谤,已请求纪委严查。恩施方面称,初步调查显示日记不是谭本人所写。无论对于公众,还是公安形象,或是谭志国本人,“我们都会给出一个说法。朗朗乾坤,不容藏污纳垢。”(11月17日《今日早报》)
恩施方面关于“朗朗乾坤,不容藏污纳垢”的表态显然不是指向谭志国,而是指向那个发帖子的人,即恩施方面认为的假托谭本人写日记的那个人。尤其是对公众、公安形象和当事局长“会给出一个说法”的表示,更是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目前恩施首先要做的,就是追查发帖者。
我觉得,“日记门”事件目前最迫切需要的,不是一个说法,而是一个真相——日记也许真的不是谭本人所写,但是,日记中所反映的内容是不是真实?在没有追查日记内容真实性的前提下,就先入为主地认定日记是别有用心的人诬陷谭志国,就去追查发帖者,也许公安形象和当事局长需要这样的“说法”,但公众并不需要,公众希望知道的是:日记内容是否真实?谭志国是否做了日记中所叙述的那些事情?如果日记内容全部真实或者部分真实,即使日记不是谭志国本人亲手所写,那也丝毫不影响对谭志国的腐败认定,更不能说发帖者是恶意造谣诬陷,而只能说这是发帖者的一种别致另类的举报罢了。
然而,尽管日记中出现的人物贺孝辉亦表示,帖文中反映的情况大多是真实的,至少他出现的场景都是真实的。但有关方面还是强调,案件侦破时才能分辨出真伪。言外之意是说,只有先抓到发帖者,才能分辨日记内容。为什么一定要这样?难道找不到发帖者就不能核实日记内容的真假?如果日记内容是真的,无论发帖者是否找得到,影响都不大。相反,如果经过认真地查究,发现日记内容果然是无中生有、造谣诬陷,再追查发帖者那才显得师出有名了呢。
然而,目前恩施方面已经认定日记内容一定是有人构陷的,原因有二:谭志国得罪了某地产公司,网上很早就有“谭志国是黑社会保护伞”的帖子,就是这个案子关联人所发。其二,此前已经有多名官员被“双规”,如果谭志国有问题,他们会交代出谭的。这两条理由显然充满了太多臆测的成分,给人的感觉好像是主动替谭志国开脱而不是就事说事。
公众目前希望看到的,不是替当事局长的开脱,而是日记内容的真假与否,是不是真相。罔顾真相大谈什么说法,纯属王顾左右而言他,只能令公众更加疑窦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