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工牌穿蓝装 燃气员工来敲门
11所驾校收残疾学员
公交提前做冬防
一分钟鉴定茶鲜叶质量
高速收费 徽商卡可优惠
业主和物业不再为小区消防隐患“扯皮”
消费者应根据不同需要慎选塑料材质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业主和物业不再为小区消防隐患“扯皮”
《安徽省消防条例》将从今日正式开始实施
记者 俞宝强
 

星报讯 《安徽省消防条例》从今日正式开始实施,今日也成为我省首个消防日。小区停车位不够,致使物业公司擅自占用消防车道转变成停车场;消防设施相继生锈,装置出现故障,甚至损坏严重;业主与物业双方在责任和费用上撕破“脸皮”……小区种种消防隐患与“纠纷”从今日起有章可循。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业主应当维护住宅的消防安全,遵守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安徽省消防条例》对物业、业主双方责任作出明确规定。该条例首次确定了物业公司担负住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新的法律保障,将调动起物业公司维护居民消防安全的责任意识。

“由于消防云梯伸展前需要在地面展开设备,伸展时也需要一定的空间,如果小区公共空间不够,消防车即使开进小区,也没有足够的空间展开云梯进行登高扑救”。由于一些业主考虑到防盗等因素通过加设门、栅栏等形式将自家单位使用区域内的公共疏散通道变成私家通道,导致原本有两个疏散通道的区域变成只有一个疏散通道,也造成了消防安全隐患。《条例》也对此做了相关的规定,首次明确了业主、物业的消防责任。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