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A级通缉犯做邻居的日子
2010年1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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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警方抓捕公安部A级通缉犯,宿松县举报人向本报独家披露
我与A级通缉犯做邻居的日子

记者 张火旺 文/图
举报人告诉记者,这就是马万党夫妇睡过的床铺
 

11月1日,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万党在河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马万党犯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马万党是在宿松县被抓捕归案的,日前,举报并协助警方抓捕的宿松县农民余宪有(化名)向本报独家讲述,他与A级逃犯做了两个月的邻居并最终举报、协助警方抓获嫌犯的过程。    

A

5月底的一天我隔壁住进夫妻俩

我是宿松县凉亭镇的一个农民,男,今年48岁,家里有五口人,由于种田收入不高,我主要在县城帮人家搬运水泥。为了省钱,我租住城郊接合部一户人家的房子,二楼有两个房间,我住其中的一个单间,每月租金100元。

5月底的一天,我隔壁的房间住进来一对夫妇,两人大约三十多岁,女的一看就是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

房东夫妇告诉我,这两个人估计是来躲计划生育的,听口音是外乡人。我当时还提醒房东有没有看看他们的身份证,房东说,他们不肯拿出来。

当时我也没有在意。就在他们来了大约两天后,我下班回来,看到隔壁的房门虚掩着,探头望了望,那个男的正在炒菜,女人坐在床上织毛衣。男人回答我,他是在工业园的一家电子厂上班,女人冲着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说:“现在我们是邻居了,你们是外地人,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对我说一下。”

就这样,我们算是熟悉了。

B

看到我站在门外

他说“我今晚住你屋”

男人告诉我他姓“朱”,我称呼他为“小朱”,但平时说话的机会不多,因为他要“上班”。晚上他们夫妻俩在一起,我也不便推门找他说话。

但偶尔也能打个照面,除了简单的问候,没有拉过家常,女的有时在一楼织毛衣,见到我照例只是笑笑。除了“上班”,“小朱”喜欢骑着摩托车到乡下去钓鱼。他钓鱼的本事很高,每次都能钓到很多的鱼。他们两口子一次吃不了那么多,还时常将鱼送到我的房间里来。

我很少听到他们夫妻俩说话的声音,但终于有一天晚上,听到他们俩在隔壁吵嘴了。我现在想起来,似乎听到女人劝“小朱”去自首什么的。就在我犹豫不决要不要推门进去劝架的时候,“小朱”开门了,看到我站在门外,他说,“我今晚住你屋了。”就这样,我与“小朱”同床睡了四个晚上。每天晚上,他话不多,只是问我在宿松附近有没有好玩的地方。

我问他家庭的事情,他基本上不正面回答。我安慰他,“你老婆估计是天热了有些心烦,要不我去山里帮你们找个地方,山里比城里凉快多了。”他对我的建议很感兴趣,详细问了山里人家的一些情况,并希望我能尽快帮他落实。但随后接连有五六天的时间,“小朱”并未回来住,他老婆对我说,“小朱”有事出门去了,很快会回来。

C

看到通缉令上照片竟然是他,我惊呆了

就在我准备过几天去山里帮“小朱”夫妇找住处时,7月27日中午,我的一个朋友在路上碰到我,对我说,“我那天去你租房那里,看到楼下打毛衣的那个女人好像是逃犯。”

我一听感觉不可能,夫妻俩很好的,女的还怀孕了,怎么成了逃犯?

但朋友强调说:“工业园区超市老板那里有逃犯的照片,你可以去看一下,照片上女的是卷发,三十多岁,叫张成娥,也说是怀孕了。”

见朋友说得那么肯定,我赶紧骑上摩托车来到这家超市。超市老板见我打听有关逃犯的消息,便从桌子上拿起一张照片:“这是通缉令,你看看认识吗?”

看到照片,我一下子惊呆了,公安部通缉的两名逃犯就是住在我隔壁的夫妻!他不姓朱,而是叫马万党,而我竟与他们相处了61天!还与这个被通缉的强奸、抢劫犯同床睡了四个晚上!

等我回过神来,我向超市老板讲述了实情,两人商议后决定立即报案。

D

因为最方便接近,我主动请求协助抓捕

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梅局长对我们反映的情况高度重视,当他在电脑上调取有关逃犯马万党的个人资料及所骑摩托车的相片时,我十分肯定地说:“住在我隔壁的人百分百就是马万党。”园区公安分局立即把具体情况向宿松县公安局作了汇报。

听我讲述了事件的经过后,县公安局就开始制定抓捕马万党夫妇的方案。同时分析,犯罪分子完全可能带有枪支、毒药等危险物品,如何顺利抓获马万党,避免造成人员伤亡,需彻底掌握其最新行踪。

我主动请求参与协助抓捕,因为我是最方便接近马万党的人。为了不引起马万党的警觉,王大队长让我在脚后跟上贴上膏药,装成是扭伤了脚回家休息。

E

睡梦中被擒获

他的床头还有瓶毒药

我回到了住处,时间到了下午3时30分,发现马万党在家。随后我从住处出来,赶紧打电话给王大队长:“王队长,马万党在家!”很快,王大队长再次开车接我去了公安局。经过公安局领导反复讨论决定,由我再次回到住处,观察马万党是否在睡觉。

我再次回到住处,时间正好是下午5时30分,马万党的妻子正在一楼织毛衣。我一边轻声喊了句“小朱”,一边轻轻推开隔壁的房门,发现马万党睡得正香。我立即走到僻静处,用手机向王大队长发送了个“睡”字。

不到三分钟,早已布控在出租房周边的警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在睡梦中的马万党和他的妻子擒获。警方现场缴获赃物摩托车一辆、子弹11枚、人民币14000余元、折叠单刃刀一把。民警还在其床头发现一瓶剧毒药物。马万党交代,床头之所以放置药物和刀具,是准备一旦公安机关对其抓捕,就立即自杀。

采访补记

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万党一审被判死刑

11月1日,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万党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经过一天的庭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马万党犯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2000元。

被告人马万党,又名马党、朱亚涛,男,现年31岁,农民。1999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刑,2000年因犯脱逃罪又被判刑,2007年6月刑满释放。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万党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先后流窜于河南、江西、安徽、湖北、广东等地,采取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奸淫幼女17人,抢劫作案1起,公然抢夺作案2起,盗窃作案6起。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从重处罚,且被告人马万党在前罪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本案,系累犯,依法应该予以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马万党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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