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1月3日,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一政策对合肥的影响如何?11月6日下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专题接听12345政府服务热线。
合肥公积金贷款状态平稳
“关于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我们还未接到正式文件和具体的执行办法,目前仍然按此前的政策,正常受理﹑审批公积金贷款申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杨祥生告诉记者,目前合肥市的公积金贷款仍保持平稳状态。
公积金可用来大修、翻建自住住房
目前,合肥公积金尚不能用来装修房子,不过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张处长介绍,要大修房屋提取公积金,必须经过房产部门鉴定,出具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然后带上房屋所有权证和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进行申请。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在一年以内办理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逾期不再办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30余户居民已办理“商转公”业务
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贷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底开始试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2010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办理,目前合肥市共有30多户完成了“商转公”业务。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商转公”的用户并不多的原因在于前期商业贷款有七折优惠,与公积金贷款的利差并不大,大多数市民就没有进行“商转公”。“目前由于银行利率的提高,使得两者利率上的差距增大,且商贷利率折扣优惠门槛渐高,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在购房时将更倾向于选择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