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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无陪护护理费也可医保报销

记者 刘元媛
 

星报讯 日前,安徽省为医院无陪护护理费设立了标准。即一、二、三级护理费分别为每日40元、30元和20元。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后我省无陪护护理费也可进行医保报销。该项收费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

目前,我省已有部分医院、病区开展了试点工作。今年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行无陪护服务。无陪护服务的护理费用已经省物价部门核定设立了三个标准。省人社部门表示,开展无陪护的病区应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项目和标准,不得增加收费,不得扩大项目范围且不得降低收治标准。病人发生的无陪护护理费用也可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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