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对有关单位出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提供“一致”或“不一致”信息服务,可收取公民身份认证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比对内容五项以下(含五项),每次5元;比对内容五项以上,每次10元。
通知说,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人口数据信息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等服务,可收取人口信息开发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次50元。对特殊需求的,收费标准由查询中心与用户协商确定。按规定向国家机关、社会福利公益机构和公民提供上述服务不得收取费用。通知强调,公安部门不得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查询中心接受咨询、查询等服务并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