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自2009年冬天起,女子王某在其租用的合肥市张洼路门面房经营美容店,先后招募卖淫女杨某、邓某、向某等7人,专门介绍她们到宾馆卖淫。后无业人员季某与王某相勾结,由其联系在宾馆住宿的嫖客,从王某店里调小姐去宾馆向客人卖淫。后季某竟印制招嫖小广告到处散发,介绍他人卖淫。2010年4月29日,公安机关将王某和季某抓获。
昨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和季某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