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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开饭店?最高可罚三万!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今日“走马上任”
记者 俞宝强
 

星报讯 “咚咚咚……咚咚咚……”如果在休息时间听到如此烦人的装修声,原本平静的心情可能立即爆发“小宇宙”。值得庆幸的是,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的《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对这类扰民行为开出罚单。

居民区禁止噪音污染

在休息时间从事室内装修引发噪声污染,如今已成为城市扰民的“头号敌人”。

条例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除了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中午十二点到十四点、晚二十二点至凌晨六点从事产生噪声、震动的施工、娱乐等活动。

条例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将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以暂扣、封存设备。此外,条例还规定,不得在居住区和文教区使用广播喇叭叫买叫卖。

住宅楼开饭店可罚三万

今年7月份,家住省城凤凰城某小区的陈先生反映,小区楼下开了一排餐饮店,油烟接到水管道里,从楼上厕所、厨房的下水道口冒出来,导致居民家中有一股油烟味。油烟扰民屡禁不止,“呛了”不少居民。因为之前没有法律依据,居民“有烟往肚里咽”。

从今日起,油烟得找准“方向”再冒了。条例禁止在住宅楼、距离住宅楼10米以内的建筑物、未设餐饮业专用烟道的建筑物、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住综合楼楼层、政府明令禁止的其他地点设单位食堂。

如果违反规定,在住宅楼一楼开起饭店却放任油烟“青云直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会责令停止其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油泔水倒入下水道代价很“贵”

把油乎乎“连稠带稀”的食物残渣,清洗餐具用的洗衣粉、洗洁精等一股脑地倒进下水道,这个方法够省事,但也够“贵”。

环保条例规定,不得“将废弃油脂和含油废物排入下水道或者随地倾倒”,还定下了相关处罚条款:“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条例共7章67条,同时规定每年5月30日至6月5日为环境保护宣传周,集中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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