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了彻底遏制超载超限,从10月26日至11月3日期间,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在全省联合开展“2010联合治超一号行动”。
联合行动效果如何?记者为此采访了相关地点和部门。
为何全省治超不平衡?
记者采访发现,治超工作在全省统一开展,但存在宽严不一的现象,全省治超存在不平衡现象。是治超不力,还是另有原因?
省交警总队参与联合治超的副处长胡博告诉记者,这是因为有的地方政府保护严重。曾有一线的交警向他反映,个别地方政府在特别打招呼的车辆上做标志,让交警放行。
省公路管理局路政业务处处长沈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所谓的经济发展,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任由超限超载肆意猖獗。
治超也有困惑和无奈
记者采访了一些超载驾驶员,称不超载赚不了钱。目前取消养路费、道路通行费等相关费用后,驾驶员为什么还觉得运输成本高、负担重呢?他们是因为负担太重而要超载,还是因为超载利润高、容易赚钱?
沈国华对记者说:“这也是我们现在遇到的困惑。治超治了这么多年,依然无法完全治理,就应该从深层次上去探究超载超限现象真正猖獗的真正缘由。改装车是从何而来?超载超限后对路面损坏是否应该有所赔偿?需要有长效机制,才能彻底解决。”
扣分是否会有效?
有人问,治超如果也像酒后驾驶一样一次扣12分,是不是就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呢?
沈国华表示,目前我省也在积极探索违法综合处罚模式,尝试采用“卸载、罚款、扣分”相结合的综合处罚形式。在固定治超站设置联合处罚点,通过综合处罚,逐步教育、引导涉运各方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安全开展道路运输。
不过,不论是省公路管理局还是省交警总队,都认为超限超载现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外,源头的监管空白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对汽车制造、改装、销售、上牌登记等环节的源头问题不加以治理,难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