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假账目逃税近2亿、为了让假账获批行贿国家税务人员——记者昨日获悉,前“福布斯”富豪王福生,因涉嫌逃税罪、单位行贿罪及贪污罪,被北京市检二分院公诉。此案日前在二中院开庭审理。
今年59岁的王福生,曾任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是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7年,刚刚登上“福布斯”、“胡润中国富豪榜”的王福生便因涉嫌偷税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逮捕。
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指使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王福生作为单位管理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当日,王福生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三项罪名均不认同。对于被控涉嫌贪污罪,王福生认为,自己不是公职人员,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身份。
记者了解到,富华公司是1993年成立的,主要由王福生及多家国有企业合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星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