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铁道部客服中心网站消息,铁道部公布了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的内容,修改后的新规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修改前,原先身高1.1~1.4m的儿童可购买儿童票,修改后的新规将购买儿童票的标准提高了10厘米,新规规定:“承运人一般不接受儿童单独旅行。随同成年人旅行身高1.2~1.5m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儿童票)。超过1.5m时应买全价票。”
新规新增了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其中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等情况将不能购买学生票。新增的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为:1.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2.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3.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学生票的使用也增加了限制,新规删除了“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
另外对比老规则,之前普通车在开车两小时后都可改签,但新规修改为“改签车票须在开车之前”。但坐动车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时,当天都能改签。
对于此前一直备受争议的“车票回收无法报销”的问题,此次新规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新规删除了“出站人员的车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硬纸卡片式车票应把右端发到站名撕下,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交给旅客。”和“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如持学生票要求报销时,应补收全价票价与学生减价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的规定。
新规增加了低票价旅客不能在高票价车厢停留的限制,具体规定为:“除特殊情况并经列车长同意的外,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