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启红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由广东省选出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山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本人提出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启红的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