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芜湖公安机关在办案时发现,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购物网站以发展加盟商为名,从访客中“捕捉”有意向的加盟者,利用QQ号聊天、设局,诈骗消费者钱财。
受害人黄某在网上看到一服装商在招聘加盟商,并产生了加盟意向。第二天他再次登陆该网站时,就有人主动和他聊天,声称是该服装公司的业务员,因销量大返点多,可以给他便宜的价格。取得黄某信任后,该业务员要求黄某一次性汇款8000元,并告知三天后可收到产品。可钱汇过去后,对方就失去了联系。黄某联系了此品牌官方网站,发现受骗。公司称没有此业务员,而且只接收支付宝收款,并不接受银行汇款。警方提示:在进行网上交易时,应尽量使用支付宝的付款方式,若发现受骗,要持相关凭证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