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杭州最大数额的非法生产经营假药案,查处药品价值达2781万元。主犯丁某,47岁,美国著名医科大学博士后,美籍华人。
留美博士后仿制抗癌药
7年前,丁某学成归国,在杭州某高校担任博导,同时,也是杭州一家生物医药技术开发公司的老总。昨天,丁某出现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庭。瘦高个,颧骨很高,穿蓝色衬衫。标准普通话,声音有磁性。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11月间,丁在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指令胡×(丁公司员工)生产埃罗体等治疗肿瘤用药,而后邮寄给深圳的××进行分装对外销售。……鉴定价值2781万元,有效成分达到同类正品标准……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丁嗫嚅:“不能那样估价,实际上我卖给病人家属,只有市场价的十分之一不到……我不是要扰乱市场秩序,而是正品药的价格,病人没法承受啊。”
丁生产的药,都是相当昂贵的进口处方药,如埃罗体(治疗肺癌)、依玛体(治疗白血病)、索伦尼克(治疗肾癌)等。一瓶药,三十来片,市场价一两万。
律师辩称是做善事救人
2008年下半年,丁开始用自己的技术炮制进口抗癌药。他让所在公司的一名职员在江苏宜兴生产药片。再把药片快递到深圳去,让人负责包装和销售。2009年11月25日,丁邮寄药片时被抓获。
法庭辩论环节,丁某缓缓地说了很长一段话:“我是一名科学家,回国后只想为国家为人民做点事情。做违法的事?我的人生规划里从来没有这一项……我没有主动去卖药,都是我的学生、同事或者听过我讲座的人,慕名找上来。他们希望我帮助他们,很多次我都无偿为他们提供药品……我帮助了将近一两百个人。这个只是我的副业,我的主要精力还是科研,我没有想过牟利,只想帮他们……”
丁的律师有些动情地说:“他是在做善事,他是在救人,只因为原本救人的药定了个要人命的价格……虽然他的小作坊,环境上可能达不到国家要求,但是药品质量是没有问题的,药监局也证实了这点。”
检察官说:“不管动机如何,结果如何,都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因为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庭审结束,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据《都市快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