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山头镇潼城村本是一个偏僻安详的小村庄,这里的村民世代过着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安静生活,然而,最近一起血案打破了小村庄的宁静。72岁的老人暴尸村庄路口,死时身上物品全无。很快,民警认定这是一起以侵财为目的的杀人抛尸案……
案发 清晨小路惊现无名老人尸体
7月12日清晨,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便接到群众报案称,山头镇骆庙街通往小王庄的水泥路上发现一具无名男尸。随即,民警很快赶赴现场。
经勘查发现,死者趴在路南侧,头部压着一辆自行车。现场有大量血迹,但死者身上无碾轧痕迹,也无任何擦划伤,警方随即排除交通事故的可能。后经走访查明:死者胡某,现年72岁,家住山头镇,以生猪屠宰为生,7月11日下午从家骑自行车外出,便一夜未归。经尸检发现,胡某后枕部和右耳部有3处以上钝器伤,随身携带物品全无。通过以上分析,民警认定此系以侵财为目的的杀人抛尸案。
从当地村民口中了解到,胡某平日与一名叫王某树的人关系密切。于是在7月14日下午,民警找到了王某树,并对他的住处进行排查。结果在王某树家的卫生间里的塑料桶中发现了一把斧头,上有疑似血迹,而且在厨房内也发现有大量被处理过的血迹,在其房后发现被埋藏起来的5000元现金。根据以上事实,民警确定,王某树有作案嫌疑,遂立即对王某树进行控制。经审讯,王某树供述了杀人抛尸的犯罪事实。
起因 为买电动车他向老友挥利斧
王某树今年73岁,儿孙满堂。虽然平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十分爱慕虚荣,一直渴望有一辆电动车。王某树向几个子女提出给自己买辆电动车,但是其子女考虑到父亲年龄大了,骑电动车不安全,就没有答应。在多次要求无果的情况下,王某树打起了朋友胡某的主意。胡某是个屠夫,与王某树邻村,“手头”十分宽裕,由于两人关系较好,胡某经常把自己的家底和盘托出。为此,王某树就有了杀死胡某、圆自己骑电动车梦想的计划。
案发前几天,王某树找胡某说有个朋友想借5000元钱。7月11日下午,胡某便骑着自行车来到王某树家。见胡某上衣口袋里装了很多钱,王某树趁胡某不注意,拿着一把斧头向胡某的后脑勺砸去,直到胡某无法动弹。紧接着,王某树掏走了胡某身上的5000元钱和其他物品。
结局 行凶后伪造现场终被判极刑
当晚10时许,王某树把胡某的尸体用塑料袋包住,用三轮车将尸体抛弃在案发现场,随后又将胡某的自行车推到尸体前,企图让人误解为车祸所致。回到家后,王某树处理好杀人留下的血迹。第二天早上,他又把5000元钱埋在了屋后。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树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遂依法判处王某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64032元、丧葬费13181.5元,合计7721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