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4个月的全省社会团体收费治理规范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有4项省级社会团体收费被取消。
从清理情况来看,目前全省省直注册的社会团体831个,总收费额为12262多万元,其中会费5779多万元,经营性服务收费1964多万元,捐赠(资助、利息)等收入4295多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08多万元。近65%的社会团体除按规定收取会费外,未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经审核,我省取消省级注册社会团体收费4项,包括省房改住房公积金研究会收取的咨询服务收费、省建筑装饰协会收取的三级项目经理培训费、省发明协会收取的工本费、省睡眠研究会收取的证书工本费,涉及金额约14万元;取消市级注册社会团体收费59项,涉及金额近341万元;降低收费5项,涉及金额约12万元。
本次清理发现目前我省社会团体收费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社会团体利用其主管行政机关在年检、审批等方面的权力,变相强制入会并征收会费。二是部分社会团体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完全脱钩,是造成社会团体收费行为不规范的根本原因;三是部分社会团体没有建立独立的财务制度,没有专职的财务人员,账目收支混乱,有的甚至成了行政主管部门的“小金库”;四是会费标准不明确,有些社会团体会员章程虽规定收取会费条款,但没有通过具体会费标准,或没有通过半数以上会员表决同意,造成会费收取随意性大等问题。
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