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普惠新政力促零差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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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普惠新政力促零差率全覆盖

 

从今年9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开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所有公办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所用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此举惠及全省6800多万城乡居民。

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基层医疗机构形成“以药补医”的局面,这直接导致了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弱化,逐利性增强,不合理用药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加大了群众就医负担。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是坚持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加强药品价格监管,确保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到位,是价格部门的职责所在。为了及时总结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指导和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7月初,省物价局在32个医改试点县(区、市)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调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工作的领导,确保9月1日药品零差率销售在全省的顺利实施,8月中下旬,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医药价格监管积极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的通知》,部署和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价格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医药价格的监管、加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价格改革的宣传。

在认真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的同时,价格部门进一步强化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的价格监测,充分发挥价格权威信息发布、价格预警、价格干预的作用。随着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开和药品零差率的全覆盖,在上半年已建立药品价格监测制度的8个医改试点县(区)的16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调研、测算,省价格监测局及时对乡镇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价格监测进行增点扩面,对54个基础医疗卫生机构的50个品种进行定点跟踪监测,实行周报制,以零差率实施前的实际进价为基价,适时监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努力保持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价格的合理稳定。

据省物价局价格监测,我省零差率全面实施后,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比零差率实施前下降43.83%,如果考虑到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行零差率前更高的药品加价率,实施零差率后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实际降幅约在50%左右。

在加强药品价格监管的同时,省物价局还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出台,并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统一。会同省卫生、财政部门下发通知,首次对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站)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统一设置,将其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要求基层医疗服务做到该收的收,不该收的一分钱都不能收。贾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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