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口跳舞,扰民
昨日,合肥市民王先生反映:包河区葛大路同和民康小区门口的机动车道上,每晚19:00至22:00有人在此组织居民跳舞并收取费用,高音喇叭播放的音乐声严重扰民。王先生表示群众自发组织的健身活动应在小区内或广场上进行,而不应该在机动车道上跳舞,望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包河区政府回复:“淝河中队昨日立即赶至现场,经调查核实,该处是群众自发组织的健身活动。中队已要求居民晚间健身时降低音量,减少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居民表示今后会配合城管工作,降低音量不扰民”。 记者 江亚萍
驾校学车,
还缴“场地租用费”?
星报讯(记者 马冰璐) 近日,本报热线接到多位合肥市民电话咨询,他们在驾校学车时,除了缴纳学费之外,还被额外收取几十元的“场地租用费”,不知此项收费是否合理?
针对市民们反映的问题,记者向省城几家驾校咨询了“场地租用费”的收取情况。新亚驾校、八一驾校、长安驾校报名点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学员除了缴纳学费外,并不需要缴纳“场地租用费”。而安农大驾校报名点的工作人员则表示,除了学费之外,在练习选项考试项目时,为了帮助学员适应考试场地,所以一般会租用考试场地进行练习,所以学员要额外缴纳一笔几十元的“场地租用费”,“一般要练习两三次,而每次如果三四个一起练的话,每人大概需要缴纳20元。”
那么这项“多”出来的“场地租用费”是否合理呢?合肥市运管处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场地租用费”的收取是合理的,但是否缴纳是学员的自愿行为,“如果学员不愿意,可以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