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昨日上午,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昨天起一直到10月21日,开始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阶梯电价拟划分3档
《征求意见稿》指出,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满足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3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第一档电量按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确定,电价维持较低价格水平;第二档电量反映正常合理用电需求,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合理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水平;第三档电量,体现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电价反映资源稀缺状况和环境损害成本。
对此,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从国内外阶梯电价的实践情况看,划分的档次越多,操作越复杂。经综合考虑,建议我国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电价近期维持现行电价水平基本不变,并在3年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价起步阶段提价10%左右,今后随其他行业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并略高于平均提价标准;第三档电价起步阶段每度电提高0.20元,今后按照略高于第二档调价标准的原则调整。
居民电费支出影响不大
据统计,2009年全国户均用电情况为,110度可满足70%家庭用电需要;140度可满足80%家庭用电需要;210度可满足90%家庭用电需要;270度可满足95%家庭用电需要。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发现,电量档次划分此次一共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或80%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度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或95%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度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0元。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后,总体而言70%~80%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难家庭的电费支出是保持基本稳定的。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例,如家庭月用电量为90度,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不受影响;按方案二,则每月电费支出增加0.9元。如家庭月用电量为150度,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增加2元;按方案二,每月电费支出增加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