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卫生局了解到,《肥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并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新的方案将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体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据介绍,城镇一般居民和农民、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非从业居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待省文件下达后确定个人缴费数额)。今后开展的大学生医疗保险项目一并纳入。
该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时间定于每年11月1日至30日,享受待遇为次年全年。由于2010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截止日期至今年9月底,其断档的10-12月份,由县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继续为原参保人员办理报销手续,2011年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帐户所剩资金全部转至县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