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头条报道 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少数地方村干部中饱私囊、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从制度上规范村务工作,从根本上消除“村务不公开、管理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现象,安徽省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省推广以“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安徽广大农村,村监督委对村级重大决策、重大开支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促进了村级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