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高架桥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一直是合肥交警部门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长江西路高架桥开通后,交警部门将投入专门警力对高架桥上行车秩序、违禁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严管。
依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高架道路和立交桥,禁止行人和下列车辆通行:(一)摩托车、非标准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其他非机动车;(二)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三)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全挂、半挂车;(四)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五)悬挂试验车临时号牌的车辆。
同时对机动车速也作出了严格规定,机动车在高架道路上最高行驶时速为80公里,在车辆行驶上、下匝道和弯道时,车辆最高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在高架道路上,车辆不准掉头、倒车,不准临时停车,不准从上匝道行驶至地面道路。